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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 也應負民、刑責

更新日期:2009/05/21 04:09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行人被車子撞擊而致受傷或死亡,駕駛人一定要賠償嗎?其實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是要衡量雙方的肇事責任,若是行人違規而駕駛人未違規,反而是由行人負擔民、刑事責任,因此這種「同情弱勢者」的想法,是必須要改變的。

 

2005年8月間,一位許姓男子從台北縣新莊市龍安路上要過馬路,因貪圖一時方便,不但不走斑馬線通過還了闖紅燈,導致劉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車致死,許某也被機車撞擊而受傷,事後許某不但因過失致死罪遭判刑10月,而劉某的父母更向他求償,法官判處他要賠償210多萬元。

 

2007年4月間,一位李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屏東縣潮州鎮日新工商前,機車突然熄火,他牽著機車直接穿越道路,另一位吳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而吳某送醫不治。法官認為李某違規穿越馬路,不但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更判處他必須賠償李家357萬多元。

 

從以上2個案例來看,行人被車子撞擊而致受傷或死亡,駕駛人並不一定要賠償,若是行人因違規而成為肇事主因,反而是要負擔刑事及民事責任。

 

社會上普遍存在「同情弱者」的想法,就算行人違規在先,卻是要求駕駛人支付賠償費用,然而在法律訴訟上,還是要衡量雙方的肇事責任,只要駕駛人無過失,不但可以免除賠償責任,甚至還能要求行人負擔車輛損壞修護及人員傷亡等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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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還被告 上訴平反

更新日期:2009/05/24 04:09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男子沈威練為了擋路糾紛,遭覃志維追打,導致左眼窩骨折,法院一度認為兩人互毆,雖判處覃某拘役55天,但沈某也被判了拘役10天,沈某不甘左眼重傷又被判刑,上訴二審板橋地院,全案才大逆轉。

 

二審基於醫療鑑定,沈某左眼受傷不僅造成斜視,看任何東西,也有雙重影像的「複視」問題,未來矯正成功機率極低,考量左眼視力已毀壞,進而改依重傷害罪,重判覃某徒刑1年7個月。

 

至於沈威練反遭控傷害部分,法院顧及覃某只有頸、腹擦傷,手部瘀青等輕傷,並且覃某供稱,沈某沒打他,合議庭因此認為,沈某應僅屬遭受攻擊下的自我正當防衛,改判無罪。

 

據沈母表示,兒子在學法律的弟弟協助下,才決定上訴,受此傷害,沈威練已無法擔任原本的送貨員工作,只好轉業;另覃某面對此改判除可能須坐牢,加上多年前曾犯有殺人案,遭判刑9年確定,現正處於假釋期間,因此該案也有遭撤銷假釋再服刑的危機,已對傷害案上訴高等法院。

 

去年2月19日晚間9時許,沈威練前去三重市秀江街找陳姓女友,在門口談事情,適逢覃志維騎機車載著母親返家,認為沈某擋路,無法上樓,要求沈某讓路,但沈某認為沒有必要,說了一句︰「路這麼寬,借什麼過」。

 

覃某一聽怒火中燒,馬上回了一句「你講話很囂張」,一拳打向沈某左眼,並拳打腳踢,說自己是流氓,也用手機聯絡,叫「阿堅」等人到場,再揍了沈某一頓;訴訟中,覃某始終未供出共犯,但與沈某達成調解,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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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羈押法 律見不得錄音錄影

更新日期:2009/04/28 11:45 呂欣憓

立法院院會28日三讀通過「羈押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確認被告和辯護人見面時,所方人員只能「監看而不與聞」的原則;修正草案也刪除了被告和辯護人見面時的言語、行狀、發收書信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參考的相關規定。

 

羈押法中關於律師見羈押被告時,被監聽、錄音或是將內容拿來當呈堂證據的規定,被司法院釋字654號解釋宣告違憲。5月1日開始,看守所人員只能在旁看律見,不能監聽也不准錄影,行政院因此提案修改羈押法部份條文。

 

三讀通過的羈押法第23條,一般接見維持看守所監視的規定;但刪除「律師接見被告時,看守所長官准許接見時應監視之」的條文,並新增第23條之1,確立辯護人和被告見面時,管理人員只能「監看而不與聞」的原則。也就是說,所方人員只能監看,不准錄音也不准錄影。參與審查的立委呂學樟說:『(原音)被告跟他的辯護人接見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看守所管理人員僅得監看,不得與聞,就是不能監聽。』

 

為了維護安全秩序,所方可以檢查辯護人往來文書和相關資料有沒有夾藏違禁物品,但按照「監看而不與聞」的精神,應該以「開拆而不閱覽」的方式檢查。另外,原本被告在看守所的語言、行狀、發受書信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參考,所方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這也被大法官解釋為妨害被告防禦權,這次修正一併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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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判賠3.88億美元  微軟將力爭改判機會

更新日期:2009/04/09 13:20 胡立宗

(法新社紐約8日電) 美國羅德島州一處地方法院的聯邦陪審團今天裁定,軟體業龍頭微軟(Microsoft)應支付Uniloc公司3.88億美元損害賠償,原因是微軟侵犯Uniloc的反盜版軟體專利權。

 

陪審團認定,Uniloc反盜版程式的專利權遭微軟侵害,因此微軟必須賠償Uniloc。

 

Uniloc新加坡私人公司(Uniloc SingaporePrivate Ltd.)和Uniloc美國公司(Uniloc USA Inc.)2003年10月具狀控告微軟,指控微軟的Windows作業系統及Office軟體侵犯其安全軟體專利。

 

微軟發言人鮑爾馬斯特爾(David Bowermaster)表示:「我們對判決非常失望」,「我們相信我們沒有侵權,因為專利已經失效;損害賠償判決在法律跟事實上都站不住腳,所以我們會請求法院撤銷。」(譯者:胡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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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徵紀錄留「污點」 有心清償能儘速註銷
破產記錄長達十年 信用卡停卡未清償揭露七年
記者  張中昌  報導  
2009/04/14
民眾可向聯徵中心查詢個人信用記錄(圖/卡優新聞網)
 

  許多人對於一不小心而在聯徵紀錄上留下紀錄,感到相當苦惱,深怕信用「污點」會跟隨一輩子,而對日後造成極大影響。其實,信用不良記錄將可隨個人狀況而註銷,不再是如影隨形的噩夢。

 

  個人信用記錄是與金融機構往來的重要依據,銀行將依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資料,來判斷民眾的信用狀況,與信用卡、貸款的核准有密切關係。不過,若是已留有「污點」的民眾,依據金管銀()字第09700415350號函公布的資料保有期限規定,聯徵中心將依不同狀況,在一定時間內不再揭露信用不良記錄。

 

  例如逾期及催收紀錄,自清償日起揭露三年;呆帳紀錄,自轉銷日起揭露五年。退票紀錄三年、拒絕往來記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但對退票已清償並辦妥註記者,自辦妥清償註記日起揭露六個月;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日起揭露也是六個月。

 

  至於破產宣告記錄或清算裁定註記,自宣告日或裁定開始清算日起揭露十年。更生註記,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四年,但最長不超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十年。

 

  換言而之,除了破產宣告記錄,其餘信用不良「污點」註記的時間多半在三至五年間,如果能更提早清償債務,註記時間甚至只會有半年,等於有心清償債務,信用記錄很快就可恢復。

 

  另外,在信用卡方面,若因款項未繳的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會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則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假設是信用卡遭催收及呆帳記錄,會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呆帳紀錄又未清償者,自轉銷日起揭露五年。

 

  聯徵中心副總賴國慶強調,對於自己的信用記錄,民眾有需要皆可隨時查閱,同時聯徵中心網站對資料揭露期限有詳盡說明,如果法條文字太艱澀難懂,仍有疑問也可電話洽詢,鼓勵大家重視自身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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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節稅篇》租金超過標準扣除 列舉扣除省很大
限定須自住使用 報稅前最好跟房東協議
記者  張中昌  報導  
2009/05/12
多人合租房屋,每人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圖/卡優新聞網)
 

  對於長期在外租屋的房客來說,申報綜所稅時也有節稅撇步,一年有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可申報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即可。

 

  不過前提是,租屋必須為自住使用,而且若當年度另申報購屋借款利息的話,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因此納稅人不妨精算一下,只要全年租金支出超過標準扣除額的7.3萬元(單身者)14.6萬元(夫妻),採列舉扣除額申報較節稅。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舉例說明,若是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以每月租金12,000元來講,一年下來房租支出也有14.4萬元,若是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遠遠超過標準扣除額的46,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6%的級距,這樣便可以省下(120,00046,000)x6%=4,440元的稅金。

 

  另外,依照國稅局的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一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

 

  不過陳俊宏表示,如果是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就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同時,在提列房租支出時,最好先跟房東協議好,有些房東可能會因而衍生繳稅問題,進而要求調漲房租,民眾也得特別注意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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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5/14 17:44 吳陳錦

  立法院通過未來將以「限定繼承」為主的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大的爭議,就在於是否要增訂「全面溯及既往」條款。大多數的立委,基於解決「背債兒」悲苦問題的心態,覺得可以考慮全面溯及既往,不過法界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表達反對的是法務部。由於全面溯及既往影響層面極大,對法安定性的侵害,以及債權人信賴利益保護,是法務部堅持的兩個理由。

 

  若採全面溯及既往,那以往判決確定、執行完畢,甚至是償還完畢的債務,全部都要翻案,屆時全國各地方法院,將會被龐大的案量壓垮,率先崩盤。

 

  而債權人因為信賴法律,知道依當時的法律,借出金錢可以獲得償還的動機,將因為採全面溯及既往,致先前出借的金錢無法獲償。未來也將因為求償困難,影響債權人借出金錢的意願,造成金融緊縮。

 

  法界對於全面溯及既往,也採反對意見。先前為了解決背債兒問題,立法院在去(97)年一月份已經修訂民法繼承編規定,將原本第1156條第一項「限定繼承」的呈報遺產清冊的時間,由「繼承開始時兩個月」改為「知悉其得繼承時起三個月」,這與第1174條第一項規定「拋棄繼承」的規定相同。

 

  但兩者保護客體不同,前者原為保護債權人權益,後者則為保護繼承人權益,兩者齊頭式平等,讓債權人根據遺產清冊追討債權的時間,變成浮動式的不確定,已經嚴重侵害法安定性,引起學術界痛批。

 

  更有教授撰文指出,我國已經有「拋棄繼承」制度可供救濟,沒必要在放寬「限制繼承」的要件,如此對繼承人保護,似乎過當。而許多「背債兒」的情形,就是沒有「拋棄繼承」,存著能取得遺產的僥倖心態,等到債權人追討後,才想要以「限制繼承」的方式,將債務脫手。「對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不應該給予過度保障」。

 

  所以如果採用全面溯及既往,對法安定性侵害更廣、更大,未來引發爭議更強烈。但如果不溯及既往,那修法對於現存的「背債兒」個案,等於沒有幫助,如何在兩者間取得平衡,考驗立法者的智慧。

 

  因此法務部建議採用「有限制的溯及既往」,在有特別需要的個案時,才能採用「限定繼承」。但適用標準為何,法務部目前也還沒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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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僵化 陸配泣訴與前段婚姻骨肉分離

更新日期:2009/05/08 17:36 王韋婷

現行法律規定,大陸配偶再婚來到台灣,8年之後若順利取得身分證,雖然可以將前段婚姻的小孩接來台灣定居,但小孩必須未滿12歲。僵化的法制造成陸配與親生骨肉分離,甚至可能永遠無法與小孩團聚。在母親節前夕,移民人權聯盟與陸配媽媽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修法,讓這些媽媽不要再過流淚的母親節。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配偶再婚來到台灣,如果要將前段婚姻的小孩接來台灣定居,必須與現任台灣先生沒有小孩,而接來的小孩也必須未滿12歲;即使陸配來台8年後,順利取得身分證,先生收養前段婚姻的小孩,仍有12歲以下的限制。

 

僵化的法律規定,導致大陸配偶無法與小孩團聚,甚至可能永遠無法把小孩接來台灣同住。在母親節前夕,移民人權聯盟與陸配媽媽一同召開記者會,希望盡快修法,還給陸配媽媽親子團聚權。

 

來自福建的小文說,每次在電話中,小孩子都會問她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到台灣與她同住,讓她自責不已,講到傷心處,小文淚如雨下。小文說:『(原音)感謝今天讓我在這裡,有機會,讓我們有機會在母親節前夕說一聲,孩子,媽媽很想你,媽媽對不起你,真的很對不起你。5年前我選擇嫁來台灣,我從來沒想過,會因為我的再婚,讓我跟我的骨肉一直這樣分離。』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表示,以台灣政治嚴重對立的現況來說,短期內要通過修法有很大的困難,他希望陸委會可以擬訂替代辦法。他說:『(原音)我呼籲我們陸委會儘速把這件事情解決,在整個政治掛帥的前提之下,如果這個法通過,大陸之子是不是滿街跑?其實可能嗎?』

 

陸委會主委辦公室主任秘書施威全說,主委賴幸媛早已注意到這樣的情況,並且著手解決。目前已經和各部會協商中,陸委會的目標是要讓陸配媽媽明年的母親節不再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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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信用卡定型化契約 明定七大不得記載事項

更新日期:2009/05/12 23:11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12日公布「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規範未來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必須記載的九大事項及不得記載的七大事項,其中包括明定發卡機構不得於契約中記載關係附卡持卡人就正卡持卡人所生債務負連帶責任及將當期消費帳款、利息與各項費用計入循環信用利率的條文。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將於近日內公告,若外界無意見,經金管會委員會通過後,將送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核,原則上將適用於信用卡新契約,不溯及既往,不過,舊約到期換約時,就必須適用草案規範。

 

金管會指出,信用卡已為國人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有關持卡人與發卡機構雙方權利義務規範,目前由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等規定,但因未訂定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因此,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訂出「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金管會說,未來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中,將有七大不得記載的事項,包括一、不得記載持卡拋棄契約審閱期間的條款;二、不得記載契約審閱期少於7日;三、不得記載附卡持卡人應對正卡持卡人所生債務負連帶責任;四、不得記載將當期消費帳款計入當期本金計算循環利信用利息。

 

五、不得記載將循環信用利息、年費、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手續費或調閱簽帳單手續費或違約金等費用計入循環信用利息;六、不得記載發卡機構的廣告及與持卡人間口頭約定不構成契約內容,亦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七、不得記載違反法律強制禁止的規定或違反誠、顯失公平的條款。

 

至於九大應記載事項包括應規定持卡人可主動要求調高或降低信用額度;規定持卡人在國外刷卡交易的匯率計算及手續費收取方式;刷卡退貨及取消交易處理方式;規定刷卡消費帳款有疑義時的處理程序;規定卡片遺失、遭竊等掛失處理;規定持卡人的溢繳款項可抵付消費帳款或返還。

 

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需在契約中規定得限制信用卡使用的情形,例如持卡人虛構不實交易、未如期繳交消費帳款、信用不良等;規定持卡人妥善保管義務,如收到卡後應立即簽名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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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未成年嚐禁果 兩情相悅仍觸法

更新日期:2009/05/11 04:09

讀者王先生問:

 

我還在唸國二的小兒子剛滿15歲,與青梅竹馬女同學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又到校向同學炫耀,被導師聽到轉告女方家長,遭對方控告強制性交罪,我兒表示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請問我要怎麼辦?

 

基隆地方法院公設辯護人林富貴:

 

王小弟未滿18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規定,應由少年法庭審理,亦即警察訊問後會移送至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一般刑事案件會移送給檢察官)。

 

若女方未滿14歲,且告男方以違反意願發生性關係者,男方可能觸犯刑法第222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俗稱加重強制性交罪,所犯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若女方已滿14歲,可能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所犯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為證明是兩相情願,王先生應要求王小弟蒐集案發前兩人交往期間信件、MSN、簡訊等,如果案發後仍有往來,可做為未使用暴力佐證;另請警方調出投宿旅館期間的監視器畫面及女方行動電話通聯紀錄,證明兩人是開心前往投宿以及女方在投宿後仍有與外界通聯,佐證女方未受到不法暴力等。

 

此外,女方家長可能會要求遮羞費,如果王先生經濟許可,最好要付,因為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其家長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女方如果要求太過,除非王小弟違反女方意願觸犯相關強制性交罪,否則女方亦同時成立刑法第227條之罪,因該條在保護未滿16歲發育未成熟之男女,若男女合意發生關係,女方為被害人亦為加害人,男方也可以此為談判籌碼,請求降低賠償金額。

 

畢竟依我國習俗包個紅包慰問女方是做人根本,順便讓王小弟引以為戒,以後千萬不能再犯,否則滿18歲具有完全刑事責任,可能留下前科紀錄,搞不好要入監服刑,花錢不一定能消災。

 

(記者林嘉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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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卡債務 附卡擬不負連帶責任

更新日期:2009/05/13 04:09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公布最新修訂「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信用卡發卡機構不得在契約中,要求附卡持卡人對正卡持卡人所生債務負連帶責任。

 

該草案新規定有「九要」、「五不」,即信用卡的定型化契約必須記載的九大事項,與不得記載的五大事項,讓持卡人與發卡行間的權利義務可以更明確。

 

金管會表示,有關持卡人與發卡機構雙方權利義務規範,尚未制定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因此,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訂出該項草案。

 

在「五大不得記載事項」中,包括:不得記載附卡持卡人應對正卡持卡人所生債務負連帶責任,不得記載契約審閱期少於七日,不得記載將當期消費帳款、利息與各項費用計入循環信用利息,不得記載發卡機構之廣告及發卡機構、持卡人間的口頭約定不構成契約內容等,以及不得記載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違反誠信公平條款。

 

在「九大應記載事項」,包括:應規定持卡人可主動要求調高或降低信用額度,規定持卡人在國外刷卡交易的匯率計算及手續費收取方式,刷卡退貨及取消交易處理方式,規定刷卡消費帳款有疑義時的處理程序,規定卡片遺失、遭竊等掛失處理,規定持卡人的溢繳款項可抵付消費帳款或返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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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開辦新住民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更新日期:2009/05/12 12:29

(中央社記者高茂雄澎湖縣12日電)澎湖縣新住民服務中心為強化新住民(外籍與大陸配偶)法律知識,將從本月27日開辦新住民法律諮詢服務,未來新住民可藉此諮詢管道維護自身法律權益。

 

  澎湖縣新住民服務中心表示,將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澎湖分會律師一同為新住民婦女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針對各種法律問題討論、分析,進行一對一會談;若語言上有需協助者,可申請翻譯人員陪同協助口譯,藉此得知法律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依澎湖縣政府民政局統計資料,澎湖縣目前外籍與大陸配偶總數為1580人,其中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各占一半。

 

  「澎湖縣外籍及大陸配偶關懷協會」創辦人張國美指出,依歷年來的實務經驗,外籍及大陸配偶求助項目最多的是國民身分取得的相關問題,尤以大陸配偶最多;其次是家庭與婚姻問題,子女教育問題也很多。9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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